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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门日报 2012/7/15 1:14:01 编辑:深圳百姓网 浏览次数:0次
有关限行措施如下:
一、7月1日至12月31日,对黄标车(含异地黄标车)采取每周按工作日对应车牌尾号限行措施,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黄标车车牌尾号(车牌号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限行时间为早上7:30至晚上19:30,限行范围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为保障限行措施的顺利实施,深圳市将在限行通告实施后给予1个月(7月1日至31日)的缓冲期,从8月1日起,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通行的车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