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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晚报 2012/7/26 23:11:06 编辑:深圳百姓网 浏览次数:0次
近日,盐田区制订出台《盐田区卫生系统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红黄牌”制度》,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和医务人员业务行为实行“红黄牌”管理,形成医药领域产、销、用各环节的相互制约,加强全面监督,斩断购销“利益链”。
据记者了解,对首次发现在医药购销中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医药企业或代理人,盐田区监察、卫生行政部门将给予其6个月的“黄牌警告”。身背“黄牌”意味着医药企业、代理人及产品半年内不得进入盐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而对已进入的产品将暂停使用。如果身背“黄牌”却在限期内不配合调查、不主动举证或仍进行不正当交易,区监察、卫生行政部门将对“违规”企业和相关人员直接亮“红牌”。吃“红牌”意味着医药企业或相关人员五年内不得进入盐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而已进入辖区的产品将被停用。同时,对身背“黄牌”却不主动举证医药企业或其代理人的医务人员,一经查实,将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