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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十万人获积分入户指标 获深户

来源:深圳商报    2013/1/16 0:44:12      编辑:深圳百姓网     浏览次数:0

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2年第14批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分值100分以上人员4964名公示结束,其中4848人公示通过,116人公示未通过。据了解,已有超过10万名外来务工人员获得2012年度积分入户指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2012年度人才引进业务周期为2012年4月12日至2013年4月5日,网上信息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5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5日,打印审批文件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5日;2012年度最后2批的信息预审对象拟为2013年1月1日-15日、1月16日-2月5日的申报信息。请各用人单位和拟申办人员预留材料准备时间,尽早申报;未及时申报或提交材料的人员可在2013年业务启动后办理。

在第14批公示未通过人员中,有8人经有关部门反馈信息比对不符;1人因收到群众举报其申报信息不符,需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其余107人未获通过的原因是填报的房产信息与我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房产信息不相符。

如确属房产信息填报有误,可由呈报单位修改后重新申报。如认为所填报的房产信息无误,可到市规划国土部门下属的房地产权档案查询点核实。经核实并经市规划国土部门予以变更一致的,可由呈报单位重新申报。经核实但市规划国土部门无法予以变更一致的,请提供如下材料:

①《积分入户核实房产信息申请表》;

②经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核实后出具的《产权登记信息单》;

③相关证明材料于2013年1月31日前通过呈报单位统一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3—60号)后,由呈报单位重新申报,该局核实后予以办理。

请公示通过人员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提供的材料清单,参照《2012年度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操作指引》准备好书面申报材料,由呈报单位在受理时限内提交至市、区政府人力资源部门业务受理窗口。

呈报单位及个人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呈报单位及个人存在《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规定行为的,将根据规定严肃处理。

(记者 徐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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