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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港在线综合 2012/10/12 23:18:11 编辑:深圳百姓网 浏览次数:0次
广东省相关部门发文表示,将渐推居民用户阶梯式气价。对此,深圳燃气集团表示,深圳早在2008年已经实行阶梯式气价,暂时不调整。
据介绍,深圳在2007年12月开始试行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2008年10月,因为采购气价上升、而试行价格又到期,深圳市物价部门曾经召开过价格上涨听证会,但当年11月下旬由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的新方案,则没有采取听证会时的小幅上涨方案,而是改成了阶梯式气价的方式。根据审议通过的深价管函〔2008〕66号文件,阶梯式气价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此方案实行至今。
根据深圳阶梯式气价,居民用户每年5月至10月每户每月用气量35立方米内(含35)、每年11月至次年4月每户每月用气量45立方米以内部分3.50元/立方米,超出部分4.00元/立方米。学校教学及学生生活用气价格3.50元/立方米。公福(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食堂)用气价格3.70元/立方米。商业用气中,一般商业用户4.90元/立方米,特种商业用户5.80元/立方米。工业用气价格4.80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