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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港在线综合 2012/11/1 23:16:36 编辑:深圳百姓网 浏览次数:0次
无论深户与否,来深创业的海归,最高可获50万元的前期创业补助。为吸引和扶持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昨天发布《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明天开始施行,有效期为5年。
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市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留学生来深创业和留学人员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
补贴资金资助范围:(一)留学人员来深创业资助(以下简称创业资助)。(二)留学人员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主要包括完善留学生创业园公共服务项目、留学人员创业(就业)培训项目以及参加与引进留学人员相关的展会项目(包括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北美留交会、广州留交会等)。(三)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事项。创业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资助50万元,二等资助25万元,三等资助15万元。留学人员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项目资助标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及补贴资金安排情况确定,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确需超过的,应报市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