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分类信息 >> 便民服务 >> 医疗健康 >> 信息详情

儿童远视配镜原则

2013/5/4 14:58:30发布信息已过期浏览 短信发送 收藏 举报 帖子管理 分享
  • 区  域: 福田区
  • 类  别: 其它
  • 联 系 人: 吴明明
  • Q Q 交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联系方式: (归属地:福建 莆田)
  • 小 技 巧: 微信扫描保存电话

    扫描保存电子名片

    微信扫一扫也能访问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郑重提示: 让您提前汇款或者不见面交易的都是骗子!发现问题请举报。
    我要举报
详情介绍
  儿童远视配镜前,一定要先以睫状肌麻痹剂扩瞳后,充分散大瞳孔的条件下验光。配镜原则为:

  (1)低度远视。即300度以下学龄前儿童,视力正常或接近正常,无视力疲劳症状者可暂不配镜。因为许多小儿都有300度的生理性远视。有视力疲劳症状者,若戴镜后能够提高视力,则应配戴。但不一定配足,可保留50~100度。

  (2)中高度远视,即大于300度以上者,此类儿童,远近视力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大部分有视力疲劳症状。可分阶段配镜。先戴上稍低于验光所得度数的远视眼镜,待适应后再按验光结果将全部远视度数比例给予处方,配戴第二付眼镜。

  (3)有眼球内斜者,原则上要配足远视度数。尤其是戴镜后内斜完全矫正或基本矫正且获得双眼单视功能者,即使戴镜后视力反而降低,亦要按医嘱配足度数。若戴镜后眼位暂无改观,且视力下降明显,上课时黑板也看不清,走路亦有困难,则开始时可适当戴浅一些度数的眼镜,待适应后,再重新配镜给足度数。通常情况下,初戴眼镜总会有些不舒服,一般戴2个月以上便会适应。戴镜适应后要坚持常戴忽摘,并经常检查视力,对伴有弱视者要常遮盖健眼并训练患眼,以使患者视力恢复正常。

  ☆☆☆☆☆☆☆☆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

  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官方网站:http://yanke021.net/   http://021.neweye.cn/

  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全国免费热线:021-52069999   400-881-3365

  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汇川路18号(近凯旋路)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深圳网上看到的,谢谢!
我要评论
用户名: 密码:

注意: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广告性质的评论会被删除,相关违规ID会被永久封杀。

验证码: 看不清楚,点此刷新!